港口与航海法
第一章:水上船只的操作规定 TITLE 1. OPERATION OF MARINE VESSELS
(1)00. 适用性 Applicability
根据本条法律,本章法律适用于所有水上船只,包括所有轮船、游艇和摩托艇。
(1)01. 设备 Equipment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驾驶员在驾驶时,有责任确保各项设备均可正常运行;
根据本条法律,除中型或大型船只以外,水上船只驾驶员在驾驶时必须穿着救生衣,且必须证明船只上装有必备的救生设备;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必须配备灭火设备。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1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275美元罚款。
(1)02. 受限制的航行区域 Restricted Boating Areas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不得在下列设施的周围航行:
桑库多军事基地或洛圣都国际机场五百英尺内;
标记为游泳区域或禁止水上船只进入的区域。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2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1,070美元罚款。
(1)03. 速度 Speed
根据本条法律,在港口或码头内,水上船只的速度不得超过15节。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3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384美元罚款。
(1)04. 事故报告 Accident/Collision Reporting
根据本条法律,若水上船只在圣安地列斯州领海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刻向圣安地列斯州港务局和当地执法单位报告,并执行以下操作:
立刻将涉事船只停泊在事故现场;
向现场执法与救援人员通报自己的个人资讯,以及水上船只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相关资讯;
积极协助现场其他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4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2,000美元罚款。
(1)05. 举办特殊水上活动的许可 Permission To Conduct Special Water Events
根据本条法律,未经圣安地列斯州港务局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在该州水域内举办任何水上活动。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5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6,000美元罚款。
(1)06. 海上船只注册 Marine Vessel Registration
根据本条法律,圣安地列斯州内居民必须依法注册并登记并缴纳费用后,才可驾驶水上船只;
根据本条法律,长期在圣安地列斯州境内行驶或停靠的水上船只,均应在圣安地列斯州对其进行注册登记,除非:
该水上船只仅在圣安地列斯州驾驶或停靠不超过九十天,且已在其他州登记注册;
该水上船只已向联邦政府注册登记;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的注册登记档应始终放置在被注册登记的车辆上;
根据本条法律,在水上船只被出售后,该船只的卖家和买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圣安地列斯州港务局并对其进行注册登记。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6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500美元罚款,并扣押其船只。
(1)07. 鲁莽或危险驾驶 Reckless or Unsafe Operation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驾驶员在驾驶时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鲁莽或危险驾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以过快的速度接近其他船只或人员,无视安全距离;
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以过快的速度进行掉头或转向;
强行穿越拥挤的水路交通。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7节的行为属轻罪,最高可处县监狱六个月监禁和/或$1,000美元罚款。
(1)08. 无照驾驶 Boating Without a License
根据本条法律,未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且驾驶水上船只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本条法律,圣安地列斯州居民在驾驶水上船只时,必须持有圣安地列斯州车港务局签发的驾驶执照,除非:
在圣安地列斯州居住不超过十天,且拥有其他州有关机构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
该船只为联邦政府注册登记或授权的水上船只。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8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1,000美元罚款和/并扣押其船只。
(1)09. 船只航行记录 Vessel Logs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驾驶员应随身携带一份驾驶日志,并定期提交至圣安地列斯港务局审核。驾驶日志中应包括:
船只注册资讯;
船只安全证书(包括所有安全设备的详细资讯);
船只安全设备列表;
呼号及规定泊位;
船长姓名。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09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3,000美元罚款和/并扣押其船只。
(1)10. 船只保险 Vessel Insurance
根据本条法律,水上船只驾驶员和其所有者必须对其所驾驶或拥有的船只购买保险,并随身携带;
根据本条法律,当驾驶员驾驶水上船只发生事故且未能按要求提供其保险凭证时,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将被暂停或吊销。
- 违反港口与航海第(1)10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800美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