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与安全法

第一章:危害公共健康和安全的犯罪 TITLE 1. CRIMES AGAINST PUBLIC HEALTH AND SAFETY

(1)01. 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 Possession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

  1. 根据圣安地列斯州健康与安全法典11350 HSC,以下物品将被视为管制物品。

    1. 可卡因

    2. 海洛因

    3. 处方止痛药(无有效处方)

    4. 阿片类药物

    5. 带有致幻效果的植物

    6. 迷幻剂

    7. 其他致幻剂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1节的行为属重罪,最高可处三年监禁。

(1)02. 以贩卖为目的的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 Possession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 With Intent To Sell

  1.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大量管制物品的行为,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对大量同一种管制物品进行分开包装的行为,构成犯罪;

  3.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合法许可证,并在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4. 根据本条法律,构成健康与安全法第(1)06节所规定罪名的行为,可重复构成本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2节的行为属重罪,最高可处县监狱四年监禁和/或$20,000美元罚款。

(1)03. 非法持有管制工具罪 Possession Of Drug Paraphernalia

  1. 根据本条法律,持有专门用于制造、分发、处理或使用管制物品的设备的行为,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合法许可证,并在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3节的行为属轻罪,最高可处县监狱六个月监禁和/或$1,000美元罚款。

(1)04. 非法经营和分发管制物品罪 Maintaining A Place For The Purpose Of Distribution

  1. 根据本条法律,以出售、分发、储存处方药物、大麻等任何受管制物品为目的,经营或开放一个区域的行为,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合法许可证,并在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4节的行为属重罪,最高可处州监狱三年监禁。

(1)05. 非法制造管制物品罪 Manufacture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

  1. 根据本条法律,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生产或制造处方药物、大麻等任何受管制物品未目的,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合法许可证,并在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5节的行为属重罪,最高可处州或联邦监狱七年监禁。

(1)06. 非法贩卖管制物品罪 Sale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

  1. 根据本条法律,非法出售、赠送或运输管制物品给他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拥有合法许可证,并在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6节的行为属重罪,最高可处州或联邦监狱九年监禁和/或$20,000美元罚款。

(1)07. 公共酗酒罪 Public Intoxication

  1. 根据本条法律,在公共场所内使用管制物品或酒精饮料,或在公共场所内因使用管制物品或酒精饮料导致其精神状态受到影响,且可能对他人或自己安全造成伤害的行为,构成犯罪;

  2. 根据本条法律,在公共场所内因使用管制物品或酒精饮料导致其精神状态受到影响,并对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影响的行为,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7节的行为属轻罪,最高可处县监狱六个月监禁和/或$1,000美元罚款。

(1)08. 因管制物品导致精神影响罪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

  1. 根据本条法律,因非法使用管制物品导致自己的精神状态受到影响的行为,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08节的行为属轻罪,最高可处县监狱六个月监禁和/或$1,000美元罚款。

(1)09. 对精神受到影响者的扣留 Detention of Mentally Disordered Persons

  1. 根据本条法律,因自身的精神存在问题或受到管制物品的影响,导致可能对他人或自己安全造成伤害时,执法人员可以依法对其扣留,并对其进行精神状态评估和干预。如有必要,执法人员可以将其送往本州的医疗机构,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流程对其进行治疗。

- 健康与安全法第(1)09节规定的是执法流程,而非某项罪名。

(1)10. 非法丢弃罪 Littering

  1. 根据本条法律,未按照垃圾处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为,构成违法。本条所述的"垃圾"应包括所有不被需要的物品,例如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旧家俱、纸箱、废弃金属等。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0节的行为属违法,最高可处$3,000美元罚款。

(1)11. 非法游荡罪 Criminal Loitering

  1. 根据本条法律,以意图或正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属于他人的私人区域内徘徊或逗留的行为,构成犯罪。通常情况下,可以构成本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监视他人或区域;

    2. 区域侦察;

    3. 制定犯罪计划;

    4. 向他人描述建筑物或现场人员的特征;

  2. 根据本条法律,以意图或正在协助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属于他人的私人区域内徘徊或逗留的行为,构成犯罪。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1节的行为属轻罪,最高可处县监狱一年监禁和/或$1,000美元罚款。

(1)12. 拥有大麻罪 Possession of Marijuana

  1. 根据圣安地列斯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1357 HS,21岁及以上的成年人最多可拥有一盎司(28.5克)大麻或8克浓缩大麻。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2节,21岁以下持有大麻属违规行为,18岁以下处社区服务,18至21岁处最高100美元的罚款。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2节,18岁及以上持有超过一盎司大麻或8克浓缩大麻属轻罪,处最高6个月监禁和500美元罚款。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2节,意图出售大麻为重罪无论持有多少大麻,处最高三年监禁。

- 违反健康与安全法第(1)12节,销售大麻(不是怀疑/意图出售),处最高四年监禁。